日照开锁新规定
昨天,日照市开锁协会推出一个规定,将对开锁、配钥匙、锁具修理等经营户开展规范管理,从业人员将实行统一培训、统一管理、统一备案、统一持证经营、统一佩证上岗。
一位顾客想起了自己的一些经历。
有夜班访回家,发现钥匙掉在单位的地方了。只好半夜叫来锁匠,锁才开了。
虽然这个锁匠看上去很老实,但我还是有点担心,他会不会乘我不在悄悄潜入我家啊。
日照警方说,最近发生过一个夸张的案子。
一个小偷请锁匠打开一家住户的门,堂而皇之地搬走里面的家电、沙发等值钱物品。对门邻居发现后,小偷竟称是搬家公司的。由于房主很少回去,邻居深信不疑。等房主的母亲定期来打扫房子时才发现,房里的东西早被人搬空了。
不过,根据这个新出的规定,到今年1月31日止,开锁、配钥匙从业人员须凭工商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(外地人凭暂住证)及时、主动到当地技防办报名登记。
另外,从业人员上门开锁,必须携带职业资格证,并请客户填写服务卡。
也就是说,居民个人开锁或更换锁具,须提供本人身份证、所在居委会或物业公司提供的有效身份证明。如情况紧急,门开启后,客户应提供原配钥匙或出具房产证(租住房屋的,出具房屋租赁合同)等有效证明,否则要报公安机关。如为车辆开锁,客户还要出具本人驾驶证或车辆行驶证等有效证件。
山东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的有关人士说,前几年,浙江一些地方推行开锁等经营户要备案的规定,但效果不好,主要是没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。
日照靠行业协会来规范管理,这种做法在全省也是领先的,值得提倡。